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兑现《2011年度盟市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》的表彰决定 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决定,授予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兴安盟、鄂尔多斯市、乌海市“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奖”;授予通辽市、赤峰市、乌兰察布市“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奖”;授予呼伦贝尔市、锡林郭勒盟、巴彦淖尔市、阿拉善盟“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奖”;授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、卫生厅、公安厅、民政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工商局、扶贫办“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奖”。 (内党字〔2012〕2号 2月16日)
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发21号文件与国家各部委及中央企业对接情况的通报 (一)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已与我区签署合作文件或出台贯彻意见的有12家:发展改革委、工信部、民政部、国土部、交通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铁道部、国家安全部、海关总署、民航总局、国家开发银行。
(二)正在积极与我区对接沟通,拟签署合作文件或出台政策意见的部委单位有20家:财政部、国资委、科技部、人社部、水利部、文化部、国家民委、环保部、卫生部、广电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工商总局、编办、粮食局、旅游局、气象局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保监局、地震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
(三)中央企业与我区签订合作项目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有12家:中国电信云计算项目、中国联通云计算项目、中国移动云计算项目、中国兵器装备制造园区项目、中国航天科工云计算项目、中海油煤制天然气项目、中电投煤制烯烃项目、神华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、中煤煤制天然气项目、新兴重工煤化工装备制造项目、中铝煤电铝项目、中国人保集团。
各盟市也与部分中央企业签订了一批合作项目。 (厅发〔2012〕7号 2月10日)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